为有效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贷压力,经研究,决定逐步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新增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类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贷冲贷”是指商转公(组合)贷款经审批后,发放至相应的银行专用账户,用于冲抵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
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三)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承诺书》。
(一)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清贷款并领取《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二)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批并核定贷款额度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
为有效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贷压力,经研究,决定逐步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新增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类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细则》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承诺书》。
为有效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贷压力,经研究,决定逐步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新增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类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细则》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苏州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承诺书》。
为有效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贷压力,经研究,决定逐步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新增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类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苏州商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需要。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本息,再由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
《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苏房金)〔2023〕49号)于2023年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前最新政策规定详见全文。
符合苏州市(不含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全部或部分转为住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额度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可以,苏州工业园区已公布商转公贷款业务有结清后转公积金贷款和结清后转组合贷款两种类型。结清后转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和负责受理商转公商业贷款部分的商业银行审批后,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
【导语】:为有效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贷压力,经研究,决定逐步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新增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类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贷冲贷”是指商转公(组合)贷款经审批后,发放至相应的银行专用账户,用于冲抵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
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三)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借款人申请“以贷冲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承诺书》。
(一)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清贷款并领取《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二)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批并核定贷款额度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